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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足“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建成

  • 方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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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7/11 11:06:45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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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建成

目前已有102家微企入库

  从区工商分局获悉,我区“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已经建成,目前,已经有102家微型企业成功入库,并可享受每户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
  根据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我区对入库培育和成长的微型企业进行奖励。
  “入库的成长型微型企业,我们将进行重点培育。”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入库的企业,除了相关部门会实施跟踪监测重点帮扶外,还将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不超过20万元的商业贷款贴息,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会展补助等,同时优先推荐入驻重点微型企业孵化平台、参加微型企业提质培训以及其它帮扶对接活动。
  此外,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我区还将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全市每年奖励1000户。
  目前,全区已有296家微型企业申请入库,已经通过审核入库企业102家。
  “我们将根据一系列入库标准进行审核,让更多微型企业享受到政策扶持。”该负责人介绍说,微型企业申报进入培育库,首先需要依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微型企业标准,同时,还要建立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有进销台账等财务核算基础资料。
  此外,还需要申报时企业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工商部门“微型企业重点监管库”;上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据介绍,企业申请入库采取集中申报与动态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cqwq.gov.cn)注册登录,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出入库申请。集中申报结束后企业仍可向注册地工商所提出入库培育申请,纳入次年奖励评价范围。(来源大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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