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冬季应急献血活动倡议书
各位市民朋友:
时至寒冬腊月进入献血淡季,面临风雪的影响,大足区中心血库迎来了冬季采供血的挑战;同时,受寒冷气候的影响,心脑血管疾病、外科疾病频发,突发事件增多,临床用血量增加,而献血参与者却明显减少,献血量锐减,导致血液库存持续紧张。为了应对冬季临床用血紧张状况,保证临床救治用血,挽救患者生命,让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确保患者医疗用血需求与安全,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公民及单位团体积极参与“冬季应急献血活动”,捐献一份热血、奉献一份爱心,用热血和大爱构建和谐大足。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救人性命是功德无量的善事。献血无碍于健康,每次献血所抽取的200—400毫升血液只占人体血液总量的8%—10%。科学实践证明:间隔半年以上的献血,不但无损健康,而且还可以促进血细胞新陈代谢,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有益身心健康。
血液可以再生,生命只有一次。你的一份爱心,也许会延续一个生命的希望,也许会给别人一个生存的机会;你的一份爱心,就是急需者最温暖的礼物!也许某一天,当你与某人擦肩而过,也许他(她)身上就有你的血液在流淌,更有你所献出的爱心,永远铭刻在他(她)的心房。
社会需要爱心,爱心需要行动,让我们积极行动,通过行动给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爱的阳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相关规定:本市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时,凭《无偿献血证》和居民身份证及医院用血相关证明,享受下列优惠:
1.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称采供血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献血者临床用血,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2.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免交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核销:
(1)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内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核销;
(2)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外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发放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核销。
(3)在市外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献血地规定处理。
费用核销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部门另行制定。
注意事项:
1、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习惯进餐,但以低脂为宜,当天早上禁吃鸡蛋、牛奶、豆浆、油条等高蛋白和高油食物。
2、献血前1-2天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3、请带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驾驶证、社会保障卡)。
大足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献血热线:4378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