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每一位公民必须在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后,方能驾驶机动车辆,但不是有了驾驶证就能随意驾驶车辆,还需要根据准驾车型“对号入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把不同类型的车辆进行了层次上的划分,通常我们所说的驾驶证一般指的是C1证,即代表可以驾驶小型汽车。级别不同,准驾车型也不同,其中有部分准驾车型是被包含的,比如A、B证包含C证的准驾车型。但是,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A、B、C证都不得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需要取得E或者D证。
近期,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几起准驾不符、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典型违法行为,违法人员不但被罚款,辛苦考来的驾驶证也被吊销。
3月28日15时40分许,吴某驾驶车牌号为渝C1A**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足区龙三路5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据调查,吴某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且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5月29日19时30分许,钟某驾驶车牌号为渝CTP**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足区省道309线56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据调查,钟某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且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5月31日9时40分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渝CTJ**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足区省道205线88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据调查,钟某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且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吴某与钟某两人因准驾不符、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25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而王某因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被吊销驾驶证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同时驾驶的报废车辆还会被收缴、强制报废。请每一位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因小失大。
相关信息:
2013年5月1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大足在线综合编辑
来源:大足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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