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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日起司机醉驾将入罪

  • 普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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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5/1 11:26:02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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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醉驾入罪”正式实施———市民如醉酒驾车,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申领。更重要的是,新法规定醉驾已是犯罪,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醉驾入罪”实施在即,重庆警方有何新举措?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对此做了解读。
醉驾以危险驾驶定罪
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
郭维国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并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申领。这意味着醉驾行为,从过去的行政处罚转为刑事处罚,加大了醉酒驾车的违法成本。
去年来3300余人被拘
明日起全城严查酒驾
一直以来,我市警方对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原则,并作为常态工作来抓。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16475件,其中醉酒驾驶行政拘留3397人。
5月1日零时起,我市警方将开展以酒驾整治为主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流动和固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查纠频率和密度,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媒等设置曝光台,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五一小长假将至,警方提醒市民,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改变“一罚了之”模式
查处违法宽严相济
郭维国称,警方将改变过去“一罚了之”的单一处罚方式,综合运用教育、警告、记分、扣证、吊销、扣留等多种措施,体现柔性执法与严格管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管重罚,决不手软。例如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一律记6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等。
严查“特权车辆”
取消特权号牌和连号号牌
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还透露,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稳中有降。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6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42.4%。
郭维国还通报,警方将对公安、司法等部门警务用车以及党政机关、部队等所谓的“特权车辆”,采取一视同仁的方式严格管理。今后将取消一切特权号牌和连号号牌,一切公开平等,决不搞特殊化,同时通报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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