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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必须成为家乡的叛徒,方可实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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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6/15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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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野夫家乡的头天晚上,我住在重庆,触了霉头:小偷入室,把我的手机拿去了。没有手机,又聋又瞎,我还是出发了,到了再说吧。我想,到时候,我就站在街口,高唱国际歌,看是不是能找到野哥和我共同的朋友。

结果事情应验了,还比我想的顺利一些。坐上从重庆出发的动车,两个小时后,跟着人流走出火车站就行了。从火车里出来的各色人等一个个尽是自来熟,我也加进去,坐上汽车,就到了,然后就是喝酒吃肉。那几趟路过利川的火车下卸载的人们,多半是奔野夫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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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夫在家乡折腾一个电影。电影以他的“自传体”的小说改编,又在家乡拍摄。开机的时候,野夫已经给四海之内的朋友们搞了一次“利川游”。我没去成。现在,电影在家乡的活快完了,野夫又吆喝来一帮摇滚歌星,在家乡搞晚会。这场面山城的人们怕是没见过。

晚会开幕前,野夫亲自上台,致辞完了又亲自主持,开场之前和中场休息,大屏幕上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野夫代言的家乡茶叶广告。体育场的演出场地布置得有模有样。交通为晚会让道,大量保安和警力为晚会保驾护航。

县城披上了节日的盛装。酒店都被远近客人投宿满了。街上到处是长相和穿着各有特色的红男绿女们。俨然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

晚会挨我坐的两位,第二天坐火车离开又坐我旁边,一聊才知道,他们要经重庆转飞机回广州。哇塞,这就是野粉。这不过是一个山区的县城,野夫一把就把它拽进了现代大都市的行列。

跟野夫到他家乡,感觉那叫衣锦还乡。

当然,野夫不需要锦衣装饰,他就那么一站,县城的老乡就围过来了。

利川,一个美丽的山区小城,县级市,目前大约住着二十万人。整个城市有都感到有一股野夫的气息,被野夫二字刷过屏了。我觉得这里在过“野夫节”。

作为他的朋友,到这里沾光,感觉舒坦。

我的舒坦还有一个原因。我和野夫同属一个方言区,我的心里定位叫“大川东”。有一次,我跟野夫说,你把邓玉娇的故事改编成四幕川戏吧(我捉摸着,故事里有地方官吏仗势欺人,烈女抗暴杀官,应是川戏好脚本,还为此找过魏明伦),野夫一听叫好,并说他们家乡也看川戏。只有一个方言区才有同样的地方戏。

但我的家乡属于川东偏北,嘉陵江和渠江流域的浅丘陵地带。野夫家乡,归于川东(现在应该叫渝东)、湘鄂西,黔东南的一个奇山异水的区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们有一种诗性。这里的乡村,不识字的村夫都像诗人。

而从这里走出来的人物,人人有个格。当今与野夫同样名动江湖的冉云飞、李亚伟等兄弟,同属这一带。更上一个年代的,沈从文和黄永玉,也应归于同一片文化小气候。他们都有大山一样的坚韧和沉稳,而又落拓不羁。

野夫现在是他家乡的骄傲,他本人也以家乡为傲。

去年初夏天,我和野夫坐火车从信阳出发,他回利川,我到重庆,途经武汉。野夫动步,除非不让人知道,否则走到哪里,都有美酒挡道,如果不忌讳披露他的隐私,还应该说有美女拦路。野夫当然乐得留醉和留情。野夫的朋友,无论老少爷们儿还是老少娘们儿,都快乐极了。能把江湖弄成这样,谁还愿意当神仙啊。

在武汉喝得高高兴兴,住了宿,第二天再上路。我们对坐着。火车在峡谷中穿行,立直的山壁和深涧从窗外掠过。野夫介绍家乡的人文,说,吴国桢祖籍在这里,韦君宜祖籍在这里的。

不难想象,过去这里的交通有多么不便。到野夫去武汉上大学的时候,也得在高山峡谷之间穿行两天。可是,在这样远离尘嚣的偏僻山区,却深藏着中华文化的血脉。

然而,我写本文的目的,是想说,所有上述数点过的名字,都不是在家乡,而是走出家乡而成名的。

我们可以说,这是历来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一种“交流”方式,朝廷在普天之下搜罗人才,自然人往高处走。然而,这种“交流”到了当代,却显得更“单向”了。比方说,在这风光奇伟的山区,你一定会发现一些目前仍然残存的深宅大院,那是旧时代的地主乡绅,或者早年出山的“成功人士”,回归桑梓,建设故里的遗迹。而到了现代,我们上面提到的所有名人,一旦走出故乡便不会再回去,更不可能在家乡建一栋大房子,然后诗书传家。

必须走出去,才能谈成功。留下来,便是家乡的普通人。这一点,在城乡差别越来越严重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文革时期或者文革后期,是一个绝对理念。

这一理念甚至绝对到能压倒爱情。这是野夫的自传小说《1980年代的爱情》告诉我们的(电影已经拍成,我没有看到,不知在电影里是否能压倒爱情)。离开家乡,是家乡的一道咒符。在野夫的叙述中,这甚至是不需要诉诸笔墨的。它作为一种先验的观念而存在。你不懂为什么必须离开家乡,离开心爱的姑娘,就不会懂得这一份爱情。

小说里的姑娘,作为家乡和青春的化身,她是那么可爱,又是那么深地爱着才华四溢的野夫同学。可是,她越爱越沉默,越爱越要野夫离开她。“你不属于这里”,原来她是这么想的。这成了她的爱情的界线。这支持着她不可侵犯的矜持。

问题是,爱他的野夫同学也是这么想的。反叛的青年才俊任青春燃烧而发乎情止乎礼,是要等到注定会离开她,离开家乡之后,两不亏欠吧。

在美丽得令人伤心的故乡,在大山以外,在省城,还有一位姑娘,她代表着“外面”,代表走出去后的一个站点。村姑知道她,但把她当成另一个世界的人,在调侃她的时候,似乎连醋意都没有。

野夫同学给自己留着这条淡淡的出山的线索。

姑娘的父亲同样令人叹息。他当然看出来了女儿的感情,虽然小说不加交待。但他却以父辈的身份,不容商量地鼓励野夫走出去,离开家乡,亦即离开他的女儿。

除了“留在家乡没前途”的前途的绝对律令,老人家还跟这位晚辈讨论了政治,那是老人一生痛苦的结晶。这位正在山里坐等岁月老去的老人,正是不能走出山区的读书人的样本。你愿意走他的老路吗?你不会爱意,爱你的人也不愿意。

前路有很多精彩,不要被路途中的美丽所迷倒,老人家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女儿的幸福完全不在考虑之中。

甚至多年以后重逢,秋花一样美丽闲静的姑娘变成了成熟的少妇,一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她仍然只是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故乡一样的宽厚和温暖,来接待他。当旧梦成真的夜晚过去,天亮以后,就把他推上路——仍然要离开。他仍然要去奔前程,她仍然只属于故乡。

这一段爱情的主题,就是背离爱。爱他,就要离开他。

这是一个逃离爱情,逃离故乡的事故。很没良心的是,野夫又把姑娘和故乡写得那么可爱。而逃离的理由正是为了男同学的人生价值。后来,男同学真的成了“成功人士”。野夫本人走出小说,走出山区,走遍世界,名满江湖。他在德国科隆回顾青春,写这本小说。

就这么一个令人伤感的悖论。你必须成为家乡的叛徒,才能实现人生,甚至才能实现爱情。你必须离开家乡,才是家乡的荣耀。今天的野夫再回到他当年奋不顾身地背离的故乡的无形之产,旅游品牌。但他已经不属于故乡。跟所有才子一样,在故乡惊鸿一瞥又将远走天涯。看来,逃离爱情和故乡,对爱情,对故乡,对自己,都是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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